药链资讯 资讯 上海一老人在医院摔倒后去世!家属要求赔偿54万……法院判了

上海一老人在医院摔倒后去世!家属要求赔偿54万……法院判了

年近八旬的陈阿婆行动不便,为了让她得到更好的照顾,儿女决定将陈阿婆送进医院接受专业护理服务。没想到,陈阿婆在医院摔倒后抢救无效身亡。

这让儿女无法接受,将医院告上了法庭。那么,医院要不要承担责任呢?最近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此做出判决

2022年09月21日,

这起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

陈阿婆的儿女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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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陈阿婆的死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4万元。

然而,在医院方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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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已经尽到了所有的义务,并没有过错。被告律师强调,不是设施设备不合格,或者有安全隐患导致的摔倒,也没有贻误时间和不予救治,及时转到华山医院,是原告自行对老人进行插管抢救。

那么

在陈阿婆身上发生了什么呢?

骨折后 老人入住护理医院

原来,在2020年3月,当时78岁的陈阿婆意外摔跤导致骨折,由于年事已高,医生建议保守治疗,所以,陈阿婆的孩子将她送去了事发的医院,接受专业的护理服务。

陈阿婆在住入医院前,除了骨折外,还有不少基础疾病:脑梗塞、高血压(18年病史)、极高危二型糖尿病(15年病史)、左肾切除等。

入院时,医院也对陈阿婆进行了老年人能力评估,护理等级为2级,诊疗计划为“给予康复治疗,加强肢体功能锻炼”。

突然摔倒 不幸去世

本以为陈阿婆能得到更好的照顾,没想到,2021年12月29日一早,意外发生了。陈阿婆的儿女接到医院电话,说陈阿婆摔倒了。家属赶到医院后,发现陈阿婆状况不好,打了120急救电话。

陈阿婆的儿子冯先生表示:“我自己叫120到华山医院去抢救了,后来当天下午就去世了。”

为何摔倒?谁的责任?

医学证明书上载明为“重型颅脑损伤“,摔倒导致了颅脑损伤。陈阿婆的儿女觉得,这完全是医院没有照顾好陈阿婆,她才会摔跤的,而且在子女到医院前,医院甚至都没有对陈阿婆进行治疗,这让他们很愤怒。

但是医院认为,老人摔跤属于意外,并不是发生了事故,就一定有责任方的。

医院强调,陈阿婆入住医院,其实并不是入院治疗,而是进入医院进行护理,由护理人员照料生活起居。原告给陈阿婆选择的是一对多的护理服务,不是24小时专人照顾。

那么,

陈阿婆的摔倒,

是不是护工照顾不周到呢?

医院表示,即便是护工工作疏漏,这也不是自己的责任,应该把提供护工服务的公司一起作为被告。据了解,事发后,护理公司已经给了原告3万元用于处理陈阿婆的后事。

因为事发地处于监控死角,

第二次开庭,

多名证人出庭作证,

还原陈阿婆摔倒时的情况。

护工小赵表示,当天陈阿婆是在她为老人洗漱完毕后,去上厕所的时候摔跤的。

发现陈阿婆摔倒后,小赵马上呼叫值班护士小徐,小徐赶到后,对陈阿婆进行了检查。当时陈阿婆意识清楚,也没表现出有哪里不舒服的症状,护工小赵于是离开病房,给其他老人拿早饭去了。

半小时以后,陈阿婆突然出现了呕吐的症状,医院安排了脑部检查,没想到CT显示脑出血了。

随后,医院通知了老人家属,家属赶到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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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和护工签订的护理合同是原告为了弥补自身护理能力和护理时间之不足而订立,视为家属护理的延伸,与本案所涉及的安全保障义务无关,而陈阿婆对自身亦负有安全注意义务,对自身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责任。

法官表示,被告医院以老年人居多,较一般医院应尽到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此外,医院应急处置机制不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不足,也应当予以改进。

最终,

闵行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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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被告医院对原告的人身损害承担20%的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

(《案件聚焦》记者:施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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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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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条评论

    1. 老人骨折后、子女本身就不愿看护、送护理院、还找的一护多人低档项、现在称心如意、发死人财又扔了大麻烦、硬挤出几滴鳄鱼泪、名利双收

    2. 你找的又不是24时护理围着你转凭什么死了就为大,反过来说自己就没注意好,又不关医院事情,医院合法合规老人也不是因为医院绊倒的还是怎么样,别在这耍无赖,老人自己就得承担责任

  1. 这样说来,只要是老人就必须要家属签字同意承担可能发生的意外,不然谁还敢接受老人,家属一点问题没有吗?明知道老人很多病不能一直陪在身边照顾那应该承担责任,不能一味怪罪护理人员

    1. 况且还不是护理人员,请的是护工;自己为了省钱。还不是一对一的护工,是一对多的。说白了就是看老人病又多,又骨折了,自己照顾怕麻烦,直接送医院;只要不是万寿无疆,就可以讹医院个看护不周。省钱省心省力还能倒赚,赢麻了。

  2. 说不定是脑血管破裂才摔倒的,我婆婆是在敬老院发生的脑出血,当时躺在床上跟隔壁床的老人闲聊,突然间不说话了,如果当时坐着或者站着肯定也会摔跤的,所以究竟是摔跤引发的疾病还是疾病引起的摔跤很难说清楚。

  3. 医院应该承担没有及时检查治疗的责任,老人摔倒后,作为医院应该知道基本知识,先要检查是颅内出血诱发摔倒,还是摔倒诱发颅内出血,而不是只简单通知家属,等由家属处理。请问是家属专业还是医院更专业?

  4. 年纪大的,最怕摔跤了,我一领居,八十几岁,一直身体棒棒的,突然摔了,而且挺严重的,送去医院,医院也没法看了,躺床上喊了两天左右,走了,:-(

    1. 是啊。自己在家摔骨折了,又那么多基础病。家属怕麻烦,直接送医院。在医院为省钱又不请一对一护工,出事了好家伙立马跳出来讹钱。真是活着扔上墙,死了哭丧忙。老人需要亲情需要陪伴,他们不给;需要特级护理,他们舍不得。老人去世,他们兴奋了,来劲了,开始哭着喊着要赔偿。

  5. 这种事发生双方都要冷静考虑,家人看护也会出现意外。有次我小叔子晚上看护脑梗的婆婆,一晚上婆婆起夜舍不得叫醒儿子,结果摔了三跤。后来去了护理院,护工在准备洗澡的物品,老太起身吐痰的,结果直挺挺摔了一跤,但凡听话一点,扶住助行器后果也能轻点,结果盆骨骨折,疼得要死,这能怪护工吗?最后就拿了保险公司赔的8000元。

  6. 本人也是老年人。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骨折后有护理院收留照顾病人本是件值得感恩的事。老人摔倒有多种原因。可以是自身机能衰退引起的。或者是病因造成的。护理院己尽了应尽的护理责任,且并不是导致老人摔倒的责任人,事发后也及时通知了家属。家属一味的寻找别人的责任,并索求高额赔偿是一种讹诈行为。很不道德。这种行为也危害了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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